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五章 科普人员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五章 科普人员 第四十一条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科普专业人才。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