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五章 科普人员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五章 科普人员 第四十三条 国家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