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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