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八条 每年5月30日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国家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对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