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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