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十七条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