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第七章 粮食应急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第七章 粮食应急 第五十一条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终止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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