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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