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共享。制定机关共同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可以共同使用获取的统计资料。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和责任等作出规定。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和责任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