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本地方、本部门的统计调查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