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