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统计调查项目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统计调查项目 第六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