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八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