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