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