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