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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