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第四章 耕地质量提升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 耕地质量提升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黑土地保护制度,依法加强黑土地的保护、利用和治理、修复,稳步恢复提升黑土地基础地力,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