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四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四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 法律 发布日期:1996-05-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