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建立船舶登记簿。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允许利害关系人查阅船舶登记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