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五章 利用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五章 利用 第三十四条 牧区的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实行划区轮牧,合理配置畜群,均衡利用草原。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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