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依照《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没收的物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监督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