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办法、产品目录和药用要求与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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