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章 药品上市后管理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章 药品上市后管理 第七十八条 对附条件批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研究;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研究或者不能证明其获益大于风险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直至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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