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 第二十三条 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物,经医学观察可能获益,并且符合伦理原则的,经审查、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内用于其他病情相同的患者。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