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 202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6号修订) 第六章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七十条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能力素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6-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