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 202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6号修订) 第六章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六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履职办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6-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