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