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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