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