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