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国际联网。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8-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