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邮电部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办法制定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办法制定互联网络管理办法,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8-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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