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7-05-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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