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