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