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查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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