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零八条 基金行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行业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行业协会。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