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七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七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第七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外,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
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