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其派出机构依照授权履行职责。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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