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散,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