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 第五十条 确定指定经营企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实施前公布。指定经营企业名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