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四章 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 第五十条 确定指定经营企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实施前公布。
指定经营企业名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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