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对评估机构依法开展业务进行限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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