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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