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