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