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检疫监督制度。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