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六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六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一条 退役军人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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