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