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罚则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罚则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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