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邮政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时,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代办合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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